JavaScript與ECMAScript的關系

2018-06-23 11:43 更新

1996年8月,微軟模仿JavaScript開發(fā)了一種相近的語言,取名為JScript(JavaScript是Netscape的注冊商標,微軟不能用),首先內置于IE 3.0。Netscape公司面臨喪失瀏覽器腳本語言的主導權的局面。

1996年11月,Netscape公司決定將JavaScript提交給國際標準化組織ECMA(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),希望JavaScript能夠成為國際標準,以此抵抗微軟。ECMA的39號技術委員會(Technical Committee 39)負責制定和審核這個標準,成員由業(yè)內的大公司派出的工程師組成,目前共25個人。該委員會定期開會,所有的郵件討論和會議記錄,都是公開的。

1997年7月,ECMA組織發(fā)布262號標準文件(ECMA-262)的第一版,規(guī)定了瀏覽器腳本語言的標準,并將這種語言稱為ECMAScript。這個版本就是ECMAScript 1.0版。之所以不叫JavaScript,一方面是由于商標的關系,Java是Sun公司的商標,根據一份授權協(xié)議,只有Netscape公司可以合法地使用JavaScript這個名字,且JavaScript已經被Netscape公司注冊為商標,另一方面也是想體現這門語言的制定者是ECMA,不是Netscape,這樣有利于保證這門語言的開放性和中立性。因此,ECMAScript和JavaScript的關系是,前者是后者的規(guī)格,后者是前者的一種實現。在日常場合,這兩個詞是可以互換的。

ECMAScript只用來標準化JavaScript這種語言的基本語法結構,與部署環(huán)境相關的標準都由其他標準規(guī)定,比如DOM的標準就是由W3C組織(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)制定的。

ECMA-262標準后來也被另一個國際標準化組織ISO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)批準,標準號是ISO-16262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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